二手车商隐瞒车辆曾发生事故 被判赔双倍

出处:京华时报 裴晓兰 责任编辑:郭垚 时间:2007-04-28 08:39:23 [ ]

  邰先生从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汽车,事后发现车曾发生过交通事故,而卖车公司事先并未告之。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判令卖车公司双倍返还邰先生17万余元购车款,邰先生退车。

  据邰先生介绍,他到丰台区四合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购车时,东方天旧机动车公司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辆外表很新的车,并称车没磕撞过。他当即花8.8万元买下该车。购车当月,邰先生发现该车出现问题,汽车交易市场的检验专家验车后证明邰先生购买的是事故车。

  邰先生认为卖车公司欺诈,要求双倍赔偿。卖车公司则称,卖车时已经说明了车况。

  法院审理查明,旧车市场的市场公示文件中明确规定,签订合同时,“其他状况栏”内应标明车身、底盘、发动机有无重大事故和维修,是否在某些重要部件有过更换等等。而在此案中,买卖合同中的“其他状况”一栏画“/”,邰先生提供的音像资料显示,卖车人没有告知过车辆发生过事故。

  法院认为,从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东方天旧机动车公司在与邰先生交易中,隐瞒了车辆为事故车的事实,属欺骗和误导行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东方天旧机动车公司应退还购车款,并另赔邰先生一倍的价款损失。



上一篇:禁摩后广州掀起买车热 微型车市场再走旺 下一篇:上海车展与北京车展只隔5个月 是否受影响

文章搜索引擎

关键词:

新车推荐本田新CR-V


进入论坛:CRV俱乐部

价格[查看详情]
参数[查看详情]
配置[查看详情]
图片[进入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