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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物权法能否解决小区停车费纠纷

出处:中国青年报 李松涛 责任编辑:翟元 时间:2007-05-10 07:59:58 [ ]

  先宣布停交小区停车费,数天之后又宣布收回上述决定。北京回龙观龙锦苑二区业委会因为挑起了小区泊车位权属这个敏感神经,最近一直备受关注。规划居住人口20万人的回龙观,是北京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之一。

  业委会宣布停交小区停车费

  4月16日,北京市回龙观龙锦苑二区业委会将一篇《致天鸿宝地公函——关于小区停车场事宜》贴到了业主论坛里。就是这份公函,制造了业主停交小区停车费事件。 公函称,业委会与物业就停车收费问题经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因此业委会“做出如下决定”:

  1、取消小区停车场收费服务,不再将小区停车场委托贵公司经营。

  2、自5月1日起,直至就车位委托经营收益分成达成一致,签署新的车位委托经营合同后的自然月终止期间,业主在小区停车场停车,贵公司不得收费。

  3、业委会将在5月1日前向业主发放停车证并告知贵公司,用于此期间业主车辆的识别和管理。

  4、对于4月30日及以前,贵公司就小区停车场所收取的费用问题,业委会坚决主张贵公司收取的费用中包含停车场共有产权收益,并就此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上述公函在业主论坛发布后,一时间跟帖众多,许多业主表示赞同。一位老先生去年交了一年停车管理费,今年就没交,而是把车停在小区门口。“不是交不起,是感觉交得冤。丢了、划了我有保险,要他物业做什么呢?”

  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天鸿宝地物业公司很快作出反击,认为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无权“做出决定”,而停交停车费这样重大的决定,更应该听取全体业主的决定;其次,小区现在的停车收费及标准有北京市国土和房管局、发改委等多个政府部门的法规条文为依据。

  但也有业主认为,车管费降一些可以,但不能不收。一张姓业主表示,“上哪吃饭都不能白吃,收费是应该的,但最好降。”他告诉记者,自己最担心业委会和物业闹僵,以至最后小区没人管。“小区门口黑车很多,城管一抓,很可能会跑到小区内。况且小区里孩子多,如果没有良好的管理,安全秩序可能没保障。”

  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晋岩伟表示,只降停车费是不合理的。他给记者打了个比方,“这好比三个人拥有一个椅子,但是只有其中一个人在租用,他本身当然是希望便宜点,但对其他两个不用的人就是不公平了。”

  一位自称对该业委会相当了解的老业主认为,这是业委会在给业主维权。他指着门前没有草的空地告诉记者,去年业委会没成立之前,物业在那盖起了两栋平房,要做商业办公室。群众看了很不满,自发组织起来质问物业公司,最终强行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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