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中国汽车市场的井喷,使很多以前依靠走路、骑车、做公交的人们开上了自己的爱车。私家车的大量涌现,打破了多数人原有的行走、骑车和坐车的三种交通方式。机动车的大量增加令交通环境更为复杂,在众多的交会之中总会有一些行人和非机动车之间的矛盾。如果机动车和行人的这种矛盾愈演愈烈,那些令人悲痛欲绝的交通事故就会越来越多。
有车族们相对行人通常有一定的优越感,特别是在这寒冷的冬天,开着暖风舒舒服服的坐在驾驶室内便可轻松快捷的到达目的地。再看行人则要忍受着寒风,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行进。我们坚持认为,行人是值得我们照顾的。社区里那些谴责卤莽驾驶,压水花的帖子也是表现大部分车友良好心态的例证。
行人、驾驶员需摆正心态,从我做起
我相信多数的驾驶员还是能很好遵守交通规则,并且对行人有过礼貌的谦让。虽然也有个别司机认为自己有车就霸道的不行:一种是人越多的地方开的越猛,章显自己的威风;另外则是看到行人影响到自己行驶,就大声鸣笛甚至恶语相加。坐在车里臭脾气就该增大吗?不妨各位司机再遇到和行人发生冲突时换位思考一下,在寒冷的大风天气里,路上行走的人们是多么的辛苦。
虽说行人确实不易,但因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同样比比皆是。很多司机都遇到过类似情况:明明是绿灯却有人突然窜出来,吓人一跳;明明是封闭机动车道,可却有人冒险穿越。记得N年前京通高速路上被北京电视台同仁拍下的行人穿越被撞事件更似的司机们胆战心惊。这些违章的行人也该仔细想想,在发生事故之后,自己痛苦不说,还要给驾驶员带来时间、经济上的额外负担,我们又于心何忍呢?
国内与国外的交通法律现状
其实每一条法律的制定,都有着打造和谐社会使命。但有些看起来过于和谐的规定,则把无知的人们带入了一个迷团。曾经名噪一时的交法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着实就让驾驶员们倒吸一口气。这在给机动车带来了极大的“无过错风险”的同时,并不能起到遏制事故发生的作用,相反,它助长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的歪风,客观上纵容了某些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的行为。事实证明,规定出台后,不但没有起到良好的效果,碰瓷、诈保等违法行为却钻上了空子。更让一些无知人们点燃了那种“车不敢撞我”的想法。
不妨看看国外,就连香港、澳门的交通秩序都与国内有着本质的区别-明确责任。笔者在澳门时发现,只要行人站在人行横道上,不管多快的车,一定会老老实实的停在人行道前,直到行人完全离开人行道,才会大脚油门飞快起步。其实他们的街道比我们还窄,但为什么开这么快的车却很少发生交通事故呢?因为那里的行人及司机都明确的知道,行人过马路是一定会走人行横道的。
在欧洲国家更是一样,行人通行的时候,机动车都老实的在那里等待,但一旦机动车的绿灯亮起,行人闯红灯被撞,我看那行人在白撞的同时还要给驾驶员修车。
渴望社会公德与正确法律引导
身为交通中的一分子,不管是机动车还是行人。我们都应该倡导遵纪守法。各行其道,友好礼让是我们必须作好的。驾车人绅士的谦让和照顾行人,行人也要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各自都为对方想想,未来行人和车就能形成良好的交通氛围了。
同时我们也呼吁更高明的法律来引导双方的思想。要让大家都感受到自己的责任感,不要让人们产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种可悲思想。就按现行法律来说,发生事故,行人确实不用负太多责任。但生命只有一次,你想过为你的家庭,为你的生活负责吗?对于驾驶员,严格要求更没有错。高速行驶的车辆联系着每个人的安危。车祸猛于虎,每个驾驶员都应该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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